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決策部署,做好我市2024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充分就業,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拓寬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
(一)持續開展“訪企拓崗”專項行動。持續推進“高校書記校長訪企拓崗促就業專項行動”,高校黨委書記、校(院)長和校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兩個100”要求,高校校領導班子走訪用人單位不少于100家,其中對于畢業去向落實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高校,每所高校校領導班子新開拓用人單位不少于100家,針對性開拓就業市場。二級院系領導班子和專業負責人要結合學科專業特點走訪用人單位不少于10家;對于畢業去向落實率低于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級院系,原則上院系領導班子成員和專業負責人新開拓用人單位不少于20家,通過訪企拓崗深度了解行業企業的人才需求,深化人才培養改革,推動供需精準對接。各高校研究生導師要按照所帶研究生不低于1:1比例走訪企業,為所帶研究生每人提供至少1個有效就業崗位。要結合畢業生就業需求,重點走訪天津企業,深入挖掘在津優質崗位資源,提升崗位的利用率和訪企拓崗的實效性。鼓勵校院兩級班子成員帶隊、優秀畢業生代表隨行,師生同行,將開拓優質崗位與推介優秀畢業生相結合,推動校企緊密聯動。(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二)大力實施“企業進校園”計劃。各高校要充分發揮校園招聘主渠道作用,主動邀請用人單位進校招聘,舉辦校企對接會、人才接洽會、企業宣講會等線下校園招聘活動,支持院系開展小而精、專而優的小型專場招聘活動,結合畢業生求職就業意愿,大力拓展崗位資源,努力為畢業生提供優質就業崗位信息,關注學生簽約情況,提升招聘活動實效。積極參與教育部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搭建校企“握手通道”,推動人才供需精準有效對接。加強校園招聘組織管理,認真審核校園招聘信息,確保校園招聘活動安全、規范、有序開展。(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三)常態化開展校園招聘活動。各高校要將教育部“秋季校園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動”、“春季攻堅行動”、“百日沖刺行動”和天津市“津英就業”系列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活動落實落細,制定招聘方案,定期報送校園招聘活動崗位供給和學生參與情況。各有關單位協同聯動挖掘崗位資源,在2024年3月到5月招聘高峰期,各高校要確?;顒訄龃螖担啃C刻熘辽倥e辦1場招聘相關活動;市教委、市人社局每月舉辦至少2場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市國資委指導系統內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每月舉辦至少1場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月舉辦至少1場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等群團組織每月舉辦至少1場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對接活動;市退役軍人局舉辦至少1場退役軍人應屆畢業生專場招聘活動。(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聯、市婦聯、團市委、市退役軍人局)
(四)鼓勵中小企業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吸納就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支持中小企業開發創造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各有關部門、各高校要加大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招聘推介力度,為企業進校園招聘提供便利,共同做好“百城萬企—民企高校攜手促就業”、“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全國民營企業招聘月”的參與組織工作,加強與中小企業的供需對接,為中小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搭建平臺,引導更多畢業生到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就業。(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五)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各有關單位要支持學生在天開高教科創園創業就業,完善天開園科技人才引進政策,優化人才服務保障配套,加快天開廣場眾創空間改造,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高質量的載體空間。積極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房租補貼等政策。各高校要健全創業指導培訓、手續辦理、項目推介、資金扶持、政策落實和跟蹤服務制度,加大對國家和天津市創業政策落實力度,充分發揮天開高教科創園、大學科技園、高校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實踐平臺作用,面向在校大學生開放,開展專業孵化服務,指導創業團隊爭取各類創業優惠政策,促進創新創業項目落地發展。各高校要建立校級導師庫,定期開展政策宣講、講座培訓、交流沙龍、路演展示等活動,切實發揮創新創業帶動就業作用。(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
(六)支持畢業生多種形式靈活就業。有關單位、各高校要充分挖掘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帶動就業潛力,引導畢業生發揮專業所長,在創意經濟、數字經濟、平臺經濟等多領域靈活就業。鼓勵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各高校要加強畢業生信息素養培養,提升畢業生在校期間掌握信息檢索、信息技術操作、新媒體圖文軟件操作等能力,更好適應信息時代發展,鼓勵畢業生多渠道就業。(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
二、發揮政策性崗位吸納作用
(七)做好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工作。在2024年全市公務員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招錄計劃設置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傾斜,穩定并適度擴大應屆畢業生招錄規模。事業單位定向招聘應屆畢業生崗位占全年計劃招聘總人數的50%以上。除工作需要,原則上不設置限制應屆畢業生報考條件。簡化應屆畢業生身份認定流程,不得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認定應屆畢業生身份的依據,繼續實施應屆畢業生學歷證、學位證“容缺后補”機制。(責任部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各區政府)
(八)做好國有企業招聘工作。積極響應國務院國資委第五季“國聘行動”,舉辦“國企英才”招聘活動,發揮國有企業穩就業示范作用,組織國有企業結合用工需求,大力挖掘應屆畢業生招聘就業崗位,全力保障高校畢業生就業需求。(責任部門:市國資委、各區政府、其他履行出資人職責部門)
(九)大力挖掘基層就業空間。2024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基層醫療衛生、社區工作、司法輔助、公安輔警等就業機會。做好“三支一扶”人員招募工作;積極爭取擴大“西部計劃”崗位招募人數,支持引導高校畢業生向基層一線流動。健全支持激勵體系,落實好學費補償貸款代償、考研加分等優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設置相應補貼和激勵政策。(責任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區政府)
(十)做好應屆畢業生入伍工作。密切軍地協同,優化部隊急需專業畢業生優先入伍措施,暢通參軍綠色通道,嚴格落實預分征集任務;加大征兵宣傳進校園工作力度,結合畢業“雙選會”展開精準發動,激發應征潛力;升級“大學生預備連”建設,做好兵員預征預儲,進一步推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精準征集。各高校要把征兵工作作為學校重要工作內容,壓實“一把手”責任,強化高校征兵工作隊伍建設,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好退役后復學、升學、學費資助等優惠政策,鼓勵更多畢業生投身軍營成長成才。(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征兵辦)
(十一)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根據科技部、教育部等國家部委安排部署,適時啟動科研助理崗位招聘工作。各科研院所和高校要認真落實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要求,大力度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對相關基層單位及科研團隊招聘科研助理給予經費及政策支持。(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科技局)
(十二)統籌升學考試安排。擴大招生規模,2024年市屬高校高職升本科招生計劃擴至3355人,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285人。教育部門指導各高校統籌安排好各類升學考試時間,碩士研究生、高職升本科招錄工作在2024年5月底全部完成,第二學士學位招錄工作在202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各高校要加強部門間工作協同,扎實開展招生宣傳、考試錄取等工作,并納入高校整體工作進行統籌部署。(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招生考試院)
(十三)優化招錄招聘進程。加強部門協調配合,統籌推動盡早安排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招考和各類升學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加快政策性崗位招錄進程,為高校畢業生求職留出充足時間。公務員招考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錄用工作;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全面加快進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國有企業各類政策性崗位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招聘錄用工作;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科研助理崗位招聘工作。全市統一建立各相關委辦局、各區政府工作臺賬,自2024年3月至8月,每周統計各單位政策性崗位落實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每月將有關情況匯總后呈報市委、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責任部門:各相關單位、各區政府)
三、完善就業育人工作體系
(十四)強化就業觀念引導。深入開展“不負韶華書寫華章 挺膺擔當圓夢基層”主題教育活動,以課程教育人,以崗位吸引人,以故事感動人,以政策鼓勵人,引導高校畢業生保持平實之心,客觀看待個人條件和社會需求,從實際出發選擇職業和工作崗位。舉辦“我和我求學的城市”愛津留津系列活動,實施“愛津城·強技能·促就業”天津市大學生就業技能培訓專項活動,從教育引導、實踐研學、技能培訓、求職指導等方面為畢業生提供服務,引領學生了解天津、扎根天津、立業天津。各高校要充分利用開學典禮、畢業典禮、畢業季教育等育人關鍵環節,開展形式多樣的就業育人主題教育,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動,選樹一批就業典型人物,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祖國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
(十五)深化生涯規劃教育。以教育部首屆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為契機,組織舉辦好市校兩級賽事,全面提升大賽的覆蓋面和實效性。鼓勵高校將大賽內容設計同生涯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深度融合,將大賽與校園招聘和校企人才供需對接深度融合,幫助更多畢業生通過參賽提升職業規劃和就業能力,順利實現就業。開展天津市就業創業金課、職業生涯咨詢特色工作室等評選,選樹一批市級就業創業指導“名師金課”。各高校要以構建中國特色大學生職業生涯發展教育理論體系為目標,加強大學生生涯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建設,有效提升課堂教學的深度和廣度。加強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培養,打造內外互補、專兼結合的就業指導教師隊伍。各高校要依托一站式社區等場地建設職業生涯咨詢工作室,面向全體學生開展個體咨詢、團體輔導、職業測評等專業化生涯輔導服務。探索建立學生生涯成長檔案,為學生提供個性化、精準化、便捷化的生涯指導。(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十六)加強就業實習實踐。各高校要完善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制度,協調好就業實習與教學實習,組織引導大學生利用寒暑假時間積極參與就業實習實踐。鼓勵學生積極參加“揚帆計劃”、“新時代實踐行”、“三下鄉”、“返家鄉”、“社區青春行動”等實習實踐,通過實習實踐了解國情社情市情,激發學生求職意愿、明確求職意向,幫助學生提升就業能力、獲取就業機會。鼓勵各區政府、用人單位與高校深化產學研合作,打造一批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團市委、各區政府)
(十七)優化就業育人工作體系。將就業工作納入高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述職內容,納入落實“科教興市人才強市”行動方案考核指標體系。各高校要深刻認識就業對于人才培養的重大意義,將就業教育、觀念引導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體系,作為“三全育人”的重要內容和思政工作考核重要指標,將解決學生就業作為教職員工的應盡之責、必擔之責,有關情況要納入年度考核和崗位績效評價范疇。研究生導師要作為所指導學生的就業第一責任人,對于所指導學生就業突出的研究生導師在評獎評優等方面予以傾斜。(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四、提升就業服務精細化水平
(十八)做實做細暖心就業服務。進一步完善就業工作流程,將就業統計工作前置,融入學生日常管理服務,各高校要建立覆蓋全體畢業生的學生生涯發展檔案,為學生提供定制化就業指導服務,落實學生就業全過程動態管理。堅持以學生為中心的育人理念,畢業班輔導員要在談心談話、班團建設、宿舍走訪等日常事務中,時刻關注畢業生思想動態、就業需求、就業困惑和求職進程,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以“一個都不能少”的職業信念,開展就業政策講解、心理疏導、簡歷制作和面試指導、崗位推薦等工作,通過有溫度的就業指導服務,幫助學生盡早就業。(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十九)精準開展重點群體幫扶。各高校要重點關注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烈士子女等困難高校畢業生以及少數民族、就業困難等重點群體學生,建立幫扶工作臺賬,實行“一人一檔”、“一人一策”動態管理,精準開展就業幫扶工作,優先提供指導服務、優先推薦就業崗位、優先開展培訓和就業實習,針對每一名困難學生至少開展3次談心談話、推薦3個有效崗位、組織參與3次線上線下就業促進活動。各高校要建立“一對一”幫扶責任制,高校和院系領導班子成員、就業指導教師、班主任、專業教師、輔導員等要與困難學生開展結對幫扶,確保每一個困難學生都得到有效幫助。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和社會公益組織充分發揮各自職能,為困難群體畢業生提供針對性就業服務。(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
(二十)提升學生求職競爭力。各高校要強化產教融合型課程及資源建設,根據企業用人需求和畢業生能力提升需求,廣泛培育一批產教融合“微專業”課程,提升學生綜合素養和行業從業能力。根據“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計劃——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項目”要求,組織開展我市培育工作,各培訓基地要精心組織實施,持續優化培訓內容,支持將就業能力培訓與指導咨詢、心理疏導、崗位推薦統籌推進,不斷提升培訓實效。各高校要加強政策宣傳,組織學生積極參與線上就業能力培訓,創造條件推動“宏志助航計劃”覆蓋更多畢業生及中低年級學生。(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二十一)以數字技術賦能就業工作。持續做好天津市大中專學校就業信息服務平臺(天津市“24365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功能升級,提升就業指導服務智能化、精準化水平。天津市大中專學校就業信息服務平臺和各高校就業網站要積極與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共享更多崗位信息,各高校要積極依托平臺聯合舉辦區域性、行業性專場招聘活動。各高校要組織指導2024屆畢業生、畢業班輔導員、就業工作人員及時注冊使用平臺,確保就業政策、資訊、崗位信息等實現精準有效推送。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互聯系統功能,確保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服務不斷線。(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
(二十二)切實維護畢業生就業權益。各有關單位要積極營造平等就業環境,嚴格落實“三嚴禁”要求,在各類校園招聘活動中,不得設置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歧視性條款和限制性條件。各高校要加強學生誠信和安全教育,督促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引導畢業生誠信求職、強化遵紀守法意識,幫助和支持畢業生維護就業權益。及時發布求職就業預警信息,幫助畢業生防范求職風險。要加強聯合監管,依法嚴厲打擊虛假招聘、售賣協議、“黑職介”、“培訓貸”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區政府)
五、優化就業去向監測評價
(二十三)加強就業數據監測。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畢業去向登記制度,統籌部署、精心安排,指導本校畢業生(含結業生)按規定及時完成畢業去向登記。加強就業監測工作業務培訓,提升就業監測工作質量、時效和規范化水平。嚴格落實就業統計監測工作“四不準”、“三不得”要求,嚴格執行畢業生就業統計監測工作違規處理辦法,實行就業工作承諾書制度,開展全市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情況核驗、企業真實性核查、小規模用人單位簽約情況篩查預警、第三方機構核查,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就業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建立統計舉報機制,設立市級就業統計舉報電話(022-28701677)和舉報郵箱(dzzxxjy@126.com),各高校要設立本校舉報電話和郵箱,凡實名舉報者,各高校要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并回復當事人。對就業統計數據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核實,將嚴肅追究學校責任,并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嚴格落實就業統計監測規范要求,嚴格審核學生就業信息及相關佐證材料。教育系統要組織開展畢業班輔導員、就業工作干部就業統計與監測工作專題培訓,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的報送、統計和分析工作。建立完善就業風險防范化解機制,確保就業安全穩定。(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二十四)規范就業數據報送。指導畢業生全部按要求在本市就業平臺登記個人畢業去向信息,并根據實際去向落實情況及時進行更新,離校時統一使用全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系統對畢業去向信息進行確認。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調查,各高校就業部門負責人于2024年3月至6月期間,按要求登錄“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完成就業形勢調查問卷。(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二十五)完善就業狀況反饋機制。按要求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跟蹤調查,開展畢業生就業與專業匹配度調研,相關調查結果將作為衡量高校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參考。完善就業與招生、培養聯動的有效機制,把就業狀況作為學科專業設置調整、招生計劃調控的重要依據,在“雙一流”、“雙高計劃”建設績效評價、學科和教育教學評估中作為重要參考,教育部門、各高校在制定年度招生計劃時要充分征求就業部門意見。嚴格落實教育部高校畢業生就業去向落實率紅黃牌提示制度,優化學科專業設置,重點布局社會需求強、就業前景廣、人才缺口大的學科專業,及時調整或更新升級已經不適應社會需要的學科專業。(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二十六)推進就業工作綜合評價。深入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考核評價,優化評價內容及評價指標,將重點領域就業、重點群體就業、典型示范宣傳、人員機制保障等作為就業質量考核評價重要指標,把各高校就業情況作為評價學校人才培養質量、整體育人水平、黨政領導班子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就業評價結果應用,將各高校就業工作質量作為確定高校經費撥付、科研立項、人才項目評選、學科專業評估的重要考量指標。各高校要按要求編制、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準確客觀全面反映本校畢業生就業狀況、就業工作進展、就業與招生和人才培養的反饋聯動等情況,加強就業工作研究,為政府宏觀決策、高校深化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改革提供支撐。(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六、強化就業工作保障
(二十七)加強工作統籌協同。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銜接、分工合作、協同聯動,把高校畢業生作為公共服務的重點群體,爭取更多崗位、資金、培訓、服務等公共資源向高校畢業生傾斜。發揮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和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專班作用,成立天津市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全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實。(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各有關單位)
(二十八)強化高校主體責任。高校是做好本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加強學校黨委組織領導,把就業工作列入學校黨委常委會重要議題定期研究推進。建立健全“校—院(系)”兩級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制定就業工作方案,分級落實工作責任,完善激勵考評機制,形成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分管領導靠前指揮,院系領導落實責任,各部門協同推進、全員參與的促就業工作合力。(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二十九)充實就業工作機構和力量。加強就業部門和服務機構工作力量,給予必要的人員、經費保障。各高校要積極創造條件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要求,配齊配強就業指導人員,鼓勵就業指導人員按要求參加相關職稱評審,暢通就業指導人員職業發展渠道。各高校要加強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按照不低于畢業年度畢業生500:1的比例配備校級就業工作人員,鼓勵在二級院系設立專職就業工作人員。要加強就業工作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定期開展畢業班輔導員、就業工作人員全員培訓,加大資源供給和培訓保障力度。(責任部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三十)大力開展就業總結宣傳。要深入挖掘先進典型,持續宣傳就業育人典型案例和畢業生就業創業典型人物。廣泛宣傳各區各部門各項促就業政策措施。各高校要持續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宣傳月”、“畢業生就業創業典型事跡宣傳”等系列活動,深入宣傳國家和本市本校的就業創業政策,營造全社會支持畢業生就業的良好輿論氛圍。持續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動,深入挖掘總結具有創新性、示范性、可操作性的就業舉措并形成案例集面向全市高校配發。各高校要認真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及時總結年度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相關總結于2024年8月30日前報市教育兩委。(責任部門:市委宣傳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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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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